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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事指南

2021-07-18 22:54:18  浏览次数: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事指南

 

    一、贷款条件

   (一)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

1.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申请人在本市缴存公积金(含自愿缴存),或者是具有本市户口在外地缴存公积金的单位职工;

3.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且单位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及以上,个人自愿缴存人员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12个月及以上;

4.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

5.申请人为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

6.申请人家庭(包括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第一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

7.申请人贷款所购住房具备住房所在地房产交易部门和登记部门确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

8.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首期购房款;

9 .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10.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在50%以下(含50%)

   (二)不予贷款情形:

1.所购房产为非居住用途的;

2.所购住房为豪华住房的;

3.所购住房为家庭名下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

4.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时不受理其贷款申请:

1.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贷款(包括个人住房贷款、消费贷款等任意种类贷款)近2年内累计逾期6次及以上或者有当前逾期未结清的;

2.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贷记卡有当前逾期未结清的;

3.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全额退款未满5年的;

4.申请之前5年内存在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公积金贷款等不良诚信记录的。

    二、贷款额度

   (一)个人最高贷款额为4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

(二)实际可贷额度应根据账户余额倍数标准计算确定,但不得超过最高贷款额度且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

1.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

   (1)累计缴存时间在24个月(不含24个月)以下的,可贷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倍;

   (2)累计缴存时间在24个月(含24个月)以上48个月(不含48个月)以下的,可贷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

   (3)累计缴存时间在48个月(含48个月)以上的,可贷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

2.家庭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可贷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6倍。

    (三)申请人的配偶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夫妻双方共同申请且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可合并计算。     (四)贷款的首付款比例

1.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2.拥有一套住房但无贷款记录或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3.拥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4.申请组合贷款(即借款人同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应同时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商业贷款的要求。

三、贷款期限

(一)公积金贷款的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后5年(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二)贷款期限不得高于抵押物剩余使用年限;

   (三)夫妻共同申请的,贷款期限以夫妻双方中较长的一方计算;

   (四)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期限应一致。

    四、贷款利率

   (一)公积金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

   (二)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贷款办理流程

   (一)线上申请

1.借款申请人登录公积金中心APP或微信公众号自助申请;

2.受委托银行审查通过后报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

3.准予贷款的,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申请人到指定网点提交纸质材料、签订借款合同;

4.受委托银行按要求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并报公积金中心进行放款审批和贷款发放。

    (二)柜台申请

1.借款申请人向银行等受委托机构递交申请材料;

2.受委托机构进行初步审查和录入,并报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

3.准予贷款的,受委托机构通知借款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

4.受委托银行按要求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并报公积金中心进行放款审批和贷款发放。

    六、贷款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户口簿等,已婚为夫妻双方提供)和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2.购房首期款支付凭证;

3.家庭成员名下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

4.购房合同;

5.个人信用报告(已婚为夫妻双方提供);

6.收款人银行开户情况证明和贷款还款账户资料;

    7.二手房贷款须另外提供卖方的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文件和卖方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二手房卖方已婚或二手房存在共有权人的,须签署《同意出售共有财产声明书》);

8.外地缴存职工须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缴存明细(属首套房的,需提供至少最近5年的缴存明细记录,缴存时间不足5年的提供全部明细记录);

    七、贷款变更

(一)贷款变更渠道

    1.线上办理:申请人登录公积金中心APP或微信公众号自助申请。

2.柜台办理:申请人携带身份证、银行卡等,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变更申请表》到公积金贷款办理网点柜台提出申请。

(二)贷款变更要求

    1.提前部分还款或提前结清:借款人须正常还款满12期或12个月,且贷款无任何未结清逾期款项;

2.变更还款方式或缩短还款期限:贷款无任何未结清逾期款项且变更后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50%以下(含50%)

3.变更还款账户:变更后的还款账号应为借款人本人或者共同借款人账号。

    附件:公积金贷款办理网点信息

附件:

公积金贷款办理网点信息

银行

网点名称

办公地点

联系电话

建行

建行英德支行个贷中心

英德市英州大道阳光国际公寓首层

0763-2222753

建行英德月桂湖支行

英德市月桂湖花园首层

0763-2285026

建行连山支行

连山县吉田镇沿江东路13号

0763-8732502

建行连州支行

连州市慧光路106号

0763-6626145

建行佛冈支行

佛冈县石角镇振兴中路363号

0763-4281998

建行连南支行

连南县三江镇民族二路八号

0763-8662884

建行阳山支行

阳山县阳城镇松荣路1号

0763-7889223

建行清远市分行个贷中心

清远市新城连江路14号建银大厦三楼305室

0763-3862017

0763-3862136

0763-3339732

0763-3485171

0763-3862112

工行

工商银行清远经济开发区支行市场信贷部

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大丰豪庭

0763-3602323

工商银行清远佛冈支行市场信贷部

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石角镇振兴中路120号

0763-4283406

工商银行清远英德支行市场信贷部

英德市和平中路61号

0763-2223535

工商银行清远新城支行市场信贷部

清远市新城银泉南路15号万科华府商业六号楼1-2层01-10号

0763-3370100

工商银行清远清城支行市场信贷部

清远市清城区院南二路1号阳光嘉园工商银行

0763-3314012

中国工商银行清新支行市场信贷部

清远市清新区清新大道12号新亚时代城A7幢一、二层

0763-5208706

工商银行清远连州支行市场信贷部

清远市连州市人民路111号

0763-6623398

工商银行清远阳山支行市场信贷部

清远市阳山县阳城北门路140号

0763-7884367

工商银行清远连南支行市场信贷部

清远市连南县三江镇民族二路6号

0763-8661722

农行

农行分行营业部

清远市新城连江路9号2楼

0763-3328928

农行城南支行营业室

清远市新城八号区15号D楼首层

0763-3320019

农行清城支行营业室

清远市院环西路1号凯景中央首座十二号楼首层101-106号

0763-39106290763-3374593

农行清新支行营业室

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33号

0763-5827522

农行英德支行营业室

英德支行英城峰光路二号

0763-2234056

农行佛冈支行营业室

佛冈县石角镇振兴中路149号

0763-4292200

农行阳山支行营业室

阳山县阳城镇商业大道151号

0763-7802813

农行连州支行营业室

连州市慧光路102号

0763-6625675

农行连南支行营业室

连南县三江镇民族一路42号

0763-8662068

农行连山支行营业室

连山县吉田镇鹿鸣中路169号

07638731510

中行

中国银行清远分行营业部

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银天大厦

0763-3864328

中国银行清远佛冈支行

清远市佛冈县石角镇振兴中路264、264-1号和青松东路1、3、5、7号

0763-4285268

中国银行清远高新区科技支行

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龙国道路口大丰豪庭浪琴湾二号楼2幢1层07-12号

0763-3607906

中国银行清远连州支行

连州市连州镇慧光路212号

0763-6625366

中国银行清远清城支行

清远市清城金碧路金碧湾花园小区九号楼D幢首层03号和E幢首层01、02号

0763-3933055

中国银行清远清新支行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8号首层101、二层

0763-5812830

中国银行清远人民二路支行

清远市新城人民二路八号凤城世家商业一号楼首层006-011号

0763-3666030

中国银行清远阳山支行

阳山县阳城镇城南东社区商业大道188号[海逸时代花园]H3幢109至113、115至118号商铺

0763-7802319

中国银行清远英德支行

英德市英城浈阳路6号

0763-2222090

交行

交通银行清远分行营业部

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65号交行大厦

朱经理:0763-3631955

交通银行清远分行清城支行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大道6号新时代嘉园1号楼首层商铺01-04号

黄经理:0763-3662016

交通银行清远分行清新支行

清远市清新区清新大道8号恒利阳光新城A14栋107-111号

阮经理:

0763-5812933

农商行

清远农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清远市新城广清大道113号

0763-3869817

清远农商银行凤城支行

清远市清城区城北二路西一座首层

0763-3393355

清远农商银行东城支行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大道3、5、7号御景东方13-1卡

0763-3925763

清远农商银行银盏支行

清远市清城区银盏新都广场首层商铺8-13号

0763-3608368

清远农商银行龙塘支行

清城区龙塘镇龙国道2号

0763-3605244

清远农商银行源潭支行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富之城商业广场

0763-3244349

 

清远农商银行石角支行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北环路1号

0763-3201341

清远农商银行横荷支行

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大道12号华美怡景豪庭首层

0763-3662105

清远农商银行飞来峡支行

清城区飞来峡镇文明路41号

0763-3840721

清远农商银行新城支行

清远市北江二路34号新世纪大厦A1座首层

0763-3856518

清远农商银行洲心支行

清远市清城区金海湾豪庭金辉阁首层

0763-3502125

佛冈农商银行营业部

佛冈县石角镇振兴南路59号(农商金融大厦)

0763-4292051

连南农商银行三农贷款专营中心

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朝阳路149号(南方电网连南供电局旁)

0763-6838118

连州农商银行普惠金融部

连州市番禺路260号

0763-6677702

连山农商银行营业部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滨江东路7号

0763-8735619

清新农商银行太和支行营业部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中山路北5号

0763-5288719

阳山农商银行贷款营销中心

阳山县阳城镇阳山大道48号

0763-7882219

英德农商银行营业部

英德市英州大道64号

0763-2284441

广发行

广发银行清远分行营业部

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五十五号城市花园三十八号楼首层

0763-3855715

广发银行清新支行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新宁路8号

0763-5815013

招行

招商银行清远分行

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6号朝南维港半岛花园首层

15521141229

东莞行

东莞银行清远分行

清远市清城区锦霞路6号万基金海湾A区首层

07633668869

07633668897

07633668779

东莞银行东城支行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大道6号新时代嘉园1座樵顺大厦首层

07633898313

邮储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德市支行

广东省英德市英城英洲大道电信综合大楼

0763-2220109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营业部

清远市清城区沿江路1号保利天汇花园三期3号楼

0763-366001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城区支行

清城沿江一路北二座一号楼邮政大楼

0763-386520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山县支行

阳山县阳城镇北门路46号

0763-7889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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