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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清远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清远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4-03-11 08:45:54  浏览次数:


我市《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管理办法》《清远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清远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有效期将于2024年陆续届满,为更好衔接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业务管理工作,结合相关政策法规,我中心起草了《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清远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清远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23日,为期13天。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提出对上述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的,请以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单位提出时加盖单位公章,公民提出时由本人签名)。

邮寄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财政大楼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邮政编码:511510)。

邮箱:qygjj @gdqy.gov.cn。


附件: 附件1.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清远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3.清远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3月11日

 

主办: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承办: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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