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2-11-11 17:10:34 浏览次数: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为保障广大市民群众的健康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的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各缴存单位、缴存人尽量选择线上服务方式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查询等业务。单位经办人可以通过(网址:https://www.gjj12329.cn/qywtxz.jhtml)下载网上办事大厅客户端,登录办理单位业务。缴存人可通过我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号: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公积金APP办理个人缴存、提取和贷款信息查询等业务。
二、如确需到业务大厅办事,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进入大厅时,请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按要求扫描“场所码”,按照当地最新要求出示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及行程码供查验。请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一米线”距离,有序取号排队等候;分隔就座,尽量避免交谈;使用自动服务设备时请注意手部清洁,即办即走,减少在大厅的停留时间,防止聚集。
三、对来自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区的人员,防控措施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执行。健康码显示为红码或黄码、未佩戴口罩或有发热及咳嗽等不适症状者,不得进入大厅。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