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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

2015-05-19 10:40:00  浏览次数: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现将本市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为加强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力度,2014年底,我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成员已重新调整,现有30名成员。目前市中心正对管委会章程制度进行修改完善,然后报管委会审批,以确保管委会工作正常运作。

管委会办公室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市财政大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63-3877290。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清远市财政局管理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中心内设办公室(挂信息技术科牌子)、会计核算科、归集科、贷款审批科 、审计稽查科、房改业务科,下设清城区管理部、清新区管理部、英德市管理部、佛冈县管理部、阳山县管理部、连州市管理部、连南县管理部、连山县管理部。

    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序号

姓名

职务

分工

1

肖宁

主任

主持全面工作

2

陆奕宁

副主任

分管会计核算科、归集科、审计稽查科

3

黄新远

副主任

分管贷款审批科、房改业务科


管理部和分支机构营业网点、时间及电话:


序号

网点名称

地点

营业时间

咨询电话

1

清城管理部

清城区财政局

8:30-12:00、14:30-18:00

0763-3939963

2

清新管理部

清新区财政局

8:30-12:00、14:30-18:00

0763-5818787

3

英德管理部

英德市财政局

8:30-12:00、14:30-18:00

0763-2235909

4

佛冈管理部

佛冈县财政局

8:30-12:00、14:30-18:00

0763-4296313

5

连州管理部

连州市财政局

8:30-12:00、14:30-18:00

0763-6678821

6

阳山管理部

阳山县财政局

8:30-11:30、14:30-17:30

0763-7804822

7

连南管理部

连南县财政局

8:30-11:30、14:30-17:30

0763-8679122

8

连山管理部

连山县财政局

8:30-11:30、14:30-17:30

0763-8738831


中心网站:http://www.gdqycz.gov.cn/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包括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2014年,全市实缴单位2255家,实缴职工13万人,缴存23.41亿元,同比增长5.71%。当年新开户单位96家,新开户职工1912人,净增单位96家,净增职工1912人。截至2014年底,缴存总额129.25亿元,缴存余额51.9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2.12%、14.98%。

(二)提取:2014年,提取16.64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71.08%,比上年同期增加5.83个百分点。截至2014年底,提取总额77.31亿元,同比增长27.43%。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包括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农商银行、广发银行、东莞银行。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夫妻50万元。201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193笔,发放金额7.84亿元,同比增长-26.93%、-22.71%。(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28笔,放额金额1.84亿元;城区管理部发放贷款341笔,发放金额0.92亿元;清新管理部发放贷款354笔,发放金额0.92亿元;英德管理部发放贷款704笔,发放金额1.77亿元;佛冈管理部发放贷款197笔,发放金额0.49亿元;阳山管理部发放贷款256笔,发放金额0.66亿元;连南管理部发放贷款141笔,发放金额0.27亿元;连山管理部发放贷款416笔,发放金额0.26亿元;连州管理部发放贷款299笔,发放金额0.71亿元)。回收个人住房贷款4.33亿元(其中,市中心1.4亿元,城区管理部0.41亿元,清新管理部0.46亿元,英德管理部0.81亿元,佛冈管理部0.36亿元,阳山管理部0.27亿元,连南管理部0.14亿元,连山管理部0.11亿元,连州管理部0.37亿元)。截至2014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9991笔,发放金额63.02亿元,贷款余额44.9亿元,同比增长10.84%、14.21%、8.48%。个贷率为86.46%,比上年同期减少5.66个百分点。

(四)购买国债:2014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03亿元。当年(兑付、转让、收回)国债金额0元,期末国债余额0.0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0.03亿元。

(五)资金存储:截至2014年底,全市结余资金存款8.53亿元。其中,活期4.09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1.72亿元,1年以上定期2.72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0元。

(六)其他:截至2014年底,资金运用率86.46%,比上年同期下降5.18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4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20567.19万元,同比增长15.06%。其中,市中心6013.8万元,城区管理部2184万元,清新管理部2298.23万元,英德管理部3817.35万元,佛冈管理部1576.29万元,阳山管理部1504.05万元,连南管理部721.51万元,连山管理部673.81万元,连州管理部1778.13万元。存款利息收入790.88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9653.16万元,国债利息收入3万元,其他收入82.3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4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11350.45万元,同比增长15.36%。其中,市中心3271.54万元,城区管理部1146.94万元,清新管理部1213.98万元,英德管理部2046.66万元,佛冈管理部920.64万元,阳山管理部886.86万元,连南管理部444.21万元,连山管理部415.34万元,连州管理部1004.26万元。缴存职工账户余额的利息支出9522.09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883.98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943.85万元,其他支出0.53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4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9216.73万元,同比增长14.68%。其中,市中心2742.26万元,城区管理部892.03万元,清新管理部947.15万元,英德管理部1501.8万元,佛冈管理部605.73万元,阳山管理部511.11万元,连南管理部249.68万元,连山管理部235.98万元,连州管理部657.33万元。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4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5351.25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775万元,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775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90.48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90.48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1052.7万元,城区管理部上缴207.82万元,清新管理部上缴137.7万元,英德管理部上缴177.07万元,佛冈管理部上缴262.26万元,阳山管理部上缴46.19万元,连南管理部上缴97.42万元,连山管理部上缴77.54万元,连州管理部上缴31.78万元。)截至2014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2175万元,累计上缴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312.42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3068万元,城区管理部上缴591.37万元,清新管理部上缴551.49万元,英德管理部上缴690万元,佛冈管理部上缴709.58万元,阳山管理部上缴187.67万元,连南管理部上缴246.4万元,连山管理部上缴190.37万元,连州管理部上77.54缴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4年,管理费用支出1775万元。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370万元,用于专项经费37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4年底,市中心逾期个人住房贷款1074236.05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81。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增值收益的60%提取。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22175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4.94%,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48%。

(二)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截至2014年底,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余额0元,比去年同期减少0元,历史遗留风险资产回收率为0%。

六、其他重要事项

1、调整贷款政策,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

为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结合实际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一是缩短申请贷款需缴存公积金的时间限制。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从12个月缩短至6个月;二是提高贷款额度。个人最高可贷款额度从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可贷款额度从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三是实行全市范围内互贷。在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全市范围内均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四是放开异地缴存职工且拥有本市户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在外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拥有清远户籍的职工,可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2、改善办事环境,提升服务形象

在市财政局大力支持下,2014年1月市中心正式启用新的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标志着服务环境再上一个新台阶。该大厅优化了服务设施,添加了不少以人为本的元素:一是在大厅门口设立了咨询台,配备咨询员进行业务答疑工作,方便职工咨询各项业务。二是在业务大厅设置了自动叫号系统,同时配备休息座椅、饮水机、书写台、老花镜和意见箱等服务设施方便市民使用。三是在大厅内增设了6家受委托银行的自助终端查询机,具备公积金账户余额查询,以及交易明细账单的打印功能。四是在大厅安装了LCD电视墙,通过视频公开办事制度和业务流程,使市民直观了解各项业务办理手续,既适应了数字化发展要求,又达到美观、方便操作的效果。五是窗口设立团员服务岗,并统一工作着装,树立“窗口”新形象。同时阳山、连南管理部也改善办事环境,搬迁到新服务大厅,推行了柜台式业务办理。

3、引入考核机制,严格规范服务管理

一是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为规范中心服务大厅全体员工的服务行为,为缴存人提供优质服务,塑造中心的良好形象,市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窗口规范化服务标准》与《前台考核办法》,明确规定了职业道德规范、语言规范、服务态度、职业形象、服务纪律等内容,并将工作人员考勤、组织纪律性、群众满意度等纳入考核范畴,根据当月考核等级选评“每月服务之星”,从而为窗口工作人员提供一个比技能、比服务、比效率的平台,更好地展示公积金窗口的良好形象。

二是加强对承办业务银行的考核。市中心制定了《清远市住房公积金委托金融业务考核办法》,内容包括对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业务的绩效、办理时限、服务质量的考核,同时明确银行各项责任要求,中心每年年底对各家银行进行考核评分,对年度考核不及格的银行将进行黄牌警告,连续两年考核不及格,将暂停其归集业务。通过评比手段,进一步规范承办业务银行的各项服务,提高服务水平。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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