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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节停办公积金业务的通知

2021-02-10 10:36:32  浏览次数:

关于春节停办公积金业务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下属各县(市、区)管理部2021年2月11日(星期四)至2月17日(星期三)共7天停止办理业务。2月20日(星期六)正常对外办公和受理业务。

    放假期间,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粤省事等自助服务渠道接受业务申请,并在规定工作时限内出具审批结果。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2月10日        


主办: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承办: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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